中国人民大学MBA招生简章
——级——(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复试内容: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英语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查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出具单位的人事章或公章);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三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面试时已经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除外(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考生复试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奖惩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
录取流程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全日制项目和非全日制项目的招生计划,非全日制项目提前批综合考核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及格,正常批考生根据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且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及格,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1.基本学制:2年。
2.学习形式
(1)国际MBA(IMBA):全日制学习,中外学生合班上课,必修课为全英文授课;
(2)非全日制(普通班):非全日制学习,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末,中文授课;
(3)非全日制(科技金融方向班):非全日制学习,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末,中文授课。
3.培养校区: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中关村校区。
4.住宿安排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可安排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宿舍。
注:入学后学生可选择海外双学位项目,双学位项目信息请参见MBA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