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亚市天涯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1人,其中“区属村用”招聘1人、公开招聘50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资格详见《年三亚市天涯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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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和聘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生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年三亚市天涯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