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公开

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招人啦!本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计划招聘89人。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间为年1月1日09:00起至年1月10日12:00。报名方式、具体岗位表小芒都整理好了,详情↓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三亚市卫健委的事业单位,医院医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卫生人才支撑,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计划招聘89人。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计划汇总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遵守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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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和聘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生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35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0.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1.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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