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中心招选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年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中心

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中心为隶属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负责承担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的政策和理论研究,为常委会履职提供相应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服务常委会立法、监督等重点任务,开展调研、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工作;承担业务培训;完成常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招(选)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现将招(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招(选)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中心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6名,其中:单位领导岗位2个(1正1副)。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中心公开招(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我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招(选)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选)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选聘面向海南省,实行公开招(选)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公开选聘人员应为我省范围内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满已转正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需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选)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海招网、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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