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经济研究中心发布《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海南省经济研究中心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海南自贸港建设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态势等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各类政策的建议;开展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推动经济信息、经济数据归集和研究应用,协助开展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开展跨领域、跨区域重大项目初始谋划,为重大项目实施提供咨询评估服务;组织开展或接受委托参与有关单位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与其他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等。
二、招聘范围、人数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4名专业技术岗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三、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6.本次招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失信被执行人;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要求
详见下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